刘江律师网

18982893232(达州)18402303232(重庆)

IP属地:重庆
刘江律师 婚姻家庭、合同纠纷、工程建筑、刑事辩护、人身损害

刘江律师

494716190@qq.com 09:00-23:59
北京天驰君泰(重庆)律师事务所
  • 服务地区:全国

  • 主攻方向:

  • 服务时间:09:00-23:59

  • 执业律所:北京天驰君泰(重庆)律师事务所

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

法律咨询热线|

18982893232点击查看

法律咨询
  • 当事人未成年,同城已成年有工作网友哄骗借款200元,现已各种理由拒绝还款

    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、同意或追认。未成年人借款200元的行为,若其监护人追认则有效,可要求网友还款。 建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先收集借款证据,如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。然后与该网友协商,要求其还款。若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以未成年人为原告,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,要求被告还款。

    用户:ask****重庆 - 南川区债权债务2026-02-16

  • 你好,我想咨询老人特别坏可以不赡养吗

    一般情况下,即使老人存在一些不良行为,子女也不能以此为由不赡养老人。 根据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,具有强制性和无附加条件性,通常不能以老人的行为不当等理由随意免除。 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,子女可主张无需履行赡养义务。例如,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,如虐待、遗弃、故意伤害致子女重伤或残疾、强奸(针对未成年子女)等,已严重侵害子女生命健康或人格尊严,达到“权利义务根本破裂”程度,子女可主张免除赡养义务。另外,子女已被合法收养,与原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终止,对原生父母不再有赡养义务。或者父母有稳定收入且能独立生活,客观上“无需赡养”,子女可不支付赡养费等。

    用户:ask****四川 - 达州婚姻家庭2026-02-16

  • 签了合同未做满半个月能拿到工资吗?

    签了合同未做满半个月,通常是能拿到工资的。 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正常劳动,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工资,无论工作天数是否满一个月。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“未做满一个月无工资”,该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。 工资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,结合实际出勤天数来核算。例如,月工资为5000元,当月应出勤天数按21.75天计算,日工资约为229.9元,若实际工作5天,工资则约为229.9×5=1149.5元。 但如果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,用人单位可依据合同或法律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,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,自愿放弃未结算工资,且协商无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该结果有效。

    用户:ask****重庆 - 南川区劳动纠纷2026-02-16

  • 和乙方签署 了提供电气设备协议后 因乙方未将工程进行完 导致我重新找人进行施工怎么办呢现在?

    即使证据丢失,仍可通过多种方式应对诉讼,可尝试收集其他相关证据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,以下是具体方法: - 收集其他佐证证据:查看是否有协议复印件、扫描件,若有可作为证据提交。同时,收集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,如付款凭证、发票等,能证明已支付款项和工程相关费用。若双方有短信、微信聊天记录或邮件往来,涉及工程进度、未完工情况、协商付款等内容,也可作为证据,证明乙方未完工及双方协商过程。 -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:若协议有备案,或相关证据由第三方保管,如银行转账记录等,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。若认为乙方持有对案件关键的协议原件或其他证据,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交。 - 提供证人证言:如有知晓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的证人,如公司员工、监理人员等,可让证人出具证言或出庭作证,证明乙方未完成工程等事实。 - 整理陈述内容:仔细回忆协议签订及履行细节,包括工程范围、工期、付款方式等条款,以及乙方未完工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过程,在答辩状或庭审中向法庭准确陈述,辅助证明自身主张。 若对相关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案件较为复杂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

    用户:ask****重庆 - 大足区工程建筑2026-02-16

  • 我欠银行信用卡逾期!银行将我个人信息出卖给了吹贷公司!这违法吗

    银行将信用卡逾期用户个人信息出卖给催收公司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规定,银行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需取得个人单独同意,未取得同意的转让行为违反法律规定。

    用户:ask****四川 - 达州综合2026-02-16

查看认证资质 律师信息
1500120********03
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康德国际5A甲级写字楼34层
  • 姓      名:刘江
  • 手      机: 18982893232 查看电话

    (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)

  • 服务时间:09:00-23:59
  • 服务地区:全国
  • 传      真:18982893232
  • 邮      箱:494716190@qq.com
  • 执业证号:1500120********03
  • 从业年限:25年
  • 执业机构:北京天驰君泰(重庆)律师事务所
  • 现任职位:
  • 所在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康德国际5A甲级写字楼34层
温馨提示

尊敬的用户:如果您有法律疑难想寻求刘江律师帮助,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刘江律师.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刘江律师电话寻求帮助。

  • 全站访问量

    206182

  • 昨日访问量

    123

技术支持:华律网 - 版权所有:刘江律师

Copyright©2004-2026 ICP备案号:蜀ICP备05003493号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、亲办案例等信息,由会员律师提供;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,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华律网提示: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,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,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,有害信息举报